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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8 四年还是思念我的月光宝盒 重见大学生活 置顶项,很长时间以后才发现这是写得最好的一篇东西,以后再写,都没有彼时的感觉了,记得写完时,瞬间空白,有种被抽空的感觉。用四个小时的时间写四年,用四十年去回忆四年。到底人生是什么,四个小时,四年,还是四十年,有时觉得四十年比四个小时还短。想到《莲花》中说的:死亡是真相,突破虚假繁荣。突然明白,别人怎么看你,或者你自己如何地探测生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要用一种真实的方式,度过在手指缝之间如雨水一样无法停止下落的时间。你要知道自己将会如何生活。昨天等车的时候无意间听到一首很好听的歌,就记住其中的一句歌词,想在百度上找到它,费了很大的力气,都没找到,失之交臂了,感觉很遗憾,感觉有些事情稍纵即逝。。。 最近,打开自己的个人空间,翻看以前写得Blog,看到写在一年前的一段话“最近又看了一遍《大话西游》,感觉任何人都有要花上500年的时间来等待的人;任何人心中也都珍藏着前世的眼泪。因此今生相聚时,就会有似曾相识之感,就会心跳和心动,因为前世的眼泪会带来今生的忧伤。可能这就叫做缘分吧!是上天注定的!当我们懵懂年少时,只相信缘分,认为缘分和心跳就是爱情的全部。其实年少时,我们所能依赖的也仅仅是缘分而已,没有事业和经济基础做保证,没有一颗包容她一切的宽容心,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恒心……有时想想,缘分是否真的可以代表爱情的全部,此时此刻我还真的找不到答案。或者就没答案,爱一个人或许真的不需要理由!但谁才是我的意中人?在这点上,我们没有紫霞仙子的幸运,因为我们没有紫青宝剑!谁是谁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转轮?真的分不清!我只知道爱一个人是那么痛苦!是重物击在心口的钝痛。时间真的可以疗伤,因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时间也可以让爱转化为另外的形式,让占有欲转化为等待和放弃,我一直认为放弃是爱的最高境界。留不住你的时空,我选择就此放手。当我们放开时,才发现年少时的懵懂和可笑,当时可以用生命去换取的东西,现在看起来也并非那么重要,也根本没有必要爱的那么固执。其实有时我们可以把爱冰封500年的,等经历一些事情后,在回来看彼时的感情,用心眼看问题时,会寻找到心中眼泪的真正主人。这就是等待。遗憾的是现实有很多无奈,可能找到真爱的那一刻,也就是爱人离开的那一刻。离开的那么绝然毅然,仅留下一滴眼泪。月光宝盒在何处?我们在苦心寻找,寻找着前世的记忆,等待着她的归来,等待重逢时的心跳,现在所做仅有放弃。她从我身边擦身而过的一刹那,我就知道我和她注定只是永远守望而无法相交的平行线。只不过我这只鸵鸟在被逼到绝境时,所做仅是把自己的头深深埋进沙漠,骗骗自己而已!紫霞仙子在梦中对我说”。瞬间,尘封的过去解冻,往事一幕幕,像多幕剧,像老照片,已经定格,却永远鲜活。 2003年9月,南汇校区的天空很蓝,大学给我的第一印象也正是这种代表着忧郁的天蓝。尔后是无穷尽的雨水,从冬至下到春末。学校路两旁颓败的樱花,生活园区广播台忧伤的旋律,沉浸在江南的烟雨中,逐渐消失。那时我选修了一门叫《文学欣赏》的课,一位古典美的女教师,用低沉而温暖的声音讲述着张爱玲,从《倾城之恋》到《十八春》,从白流苏到顾曼贞,述说着悲剧和悲剧女性。《文学欣赏》是至今我最喜欢的一门课,喜欢老师那种给人以温暖的嗓音,但总觉得张爱玲太悲了。在某个不经意的夜晚,听电台中的广播短剧,同样的低沉温暖的声音,女主播讲述着“暖暖的故事”,暖暖,喜欢在深夜里起身喝水,有着复杂的爱情纠纷,忧伤的女孩,几个月以后,我才知道这是出至于安妮宝贝的短篇《暖暖》。安妮宝贝有种莫名的忧伤情怀,所以我会听着听着就睡着,睡着睡着又醒来,再迷迷糊糊地听, “ 她说,你知道你无法把我带走,你知道我们是不自由的。你一直都知道。” 然后自己也莫名的忧伤起来。六月还是来临了,酷热,浮躁 ,让人无法忍受。我在学期末拿着崭新的《高等数学A》,到自修教室“复习”迎考。却发现A7的一间多媒体教室中,大屏幕上一片无际的荒漠,“这片沙漠的后面是什么?”“是另外一个沙漠”,后来才知道是《东邪西毒》,发誓以后要完完整整得看一遍。欧阳峰回到白驼山后,我找到一间自修教室,开始做题。教《高等数学A》 的老师在最后一节课画了考试范围,给了我们上百道题。我就一题一题的做下去,不带任何感情,只是麻木地做题。成绩出来后,84分,而班里却“红灯”一片,如多米诺骨牌的轰然倾塌,不在于你身处何处,不在于你是否情愿,只因为全世界一起堕落。 2004年五一前的最后一节课——《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我习惯性的坐在教室的后面睡大觉。醒来的时候已是下一节课,当忽然意识到自己身边全是一群陌生人时,我感觉空前的孤独。大二那年,很喜欢写信,喜欢水笔在信纸上划过的感觉,喜欢原始的交流方式。可以说不是写信,就是在等信,每天都要到楼下黑板上看信件处有没有自己的名字,有就兴奋异常,没就焦急忧伤,好像生活的全部意义就是等待。有时会到杂志阅览室看最喜欢的杂志《萌芽》,会到图书馆看很难读懂的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不朽》,有时会胡思乱想,有时会淡淡忧伤。也曾听说有人跳楼自杀,且就发生在自己的学校,当时感觉触目惊心、骇人听闻,两天以后就开始麻木自己,开始忘记,虽然自杀者血迹未干。也曾作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高级党校课的学习,在课堂上曾看到一双忧伤的眼睛和那双眼睛中忧伤的我,在相信共产主义的同时,也开始相信缘分,因为在以后的日子里,会经常见到那双眼睛和眼睛的主人,但多数只是和她擦身而过,平行线而已,我当时想。一年以后,我光荣地加入中国GCD,从此以后我就有了信仰,宣誓的时候我是这样想,我也在想我何时才能见到她,就像我也在想何时才能实现共产主义一样。 2005年7月3号,一个酷热的夏日正午,我们搬到军工路校区。坐在搬迁的巴士上,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回南汇校区。四个月以后,我为我的誓言负责,用200毫升的鲜血为当初的信口开河负责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必须响应领导的号召,到XX校区献血。有人昏倒在地,有人脸色苍白。觉得有些事情和针头插入血管的感觉一样,瞬间刺痛,然后是长时间的麻木,甚至拔出针头时都已经没有感觉了,好一段时间以后我们才会发现少了点东西,是那种流经心脉,深知心中苦与痛的东西,会让人心碎的东西,像等待,像打算忘记一个人的感觉之类。整个大学阶段,我想我都处于“麻木期” 。军工路,名副其实的军工之路,喧闹,尘土飞扬,“(汽)笛声悠美”,使人倍加烦躁 。寝室内,“小强”遍地,魔兽、军旗 、打牌,“百业俱兴”,电影的对白声、游戏中的厮杀声、QQ语音聊天声,声声不绝于耳。浮躁的大三生活,如今大四,却还“余音缭绕”、“绵绵不绝”,大有周星驰“对你的敬仰之情”之势。因此,我习惯在漆黑深静的夜晚写东西,以避开白天的浮躁,避免自己高呼“为什么我身边的世界太浮躁”的同时 ,却以浮躁的心情和文风去为虎作伥。如果可以选择,我倒宁愿这个世界以忧伤为主调,而非浮躁。我会把写作当成我生活的一部分,且以淡然的心情处之。写出的东西,要如某个夏日午后的一股凉风,虽然改变不了酷热的主调,却有饮鸩止渴的一时清凉;要如转弯处汇入长江的一条小溪,虽然改变不了污浊的主流,却给人以沁人心肺的一口清甜。 2006 校园 雪 06年下半学年开学的第一天,下起了罕见的大雪,校园银装素裹,竟有几分北国风光,只不过来去匆匆,空留一滩水渍而已。忽然间怀念小时候家乡的雪,厚厚的一层,数十天不化 ,至少还给人以冷酷的却安全的感觉。 2006德国世界杯,学校出于人性化考虑,开了两间多媒体教室供师生观球。一时,球迷与伪球迷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关于世界杯,我只想知道,当卡纳瓦罗把大力神杯捧回意大利,罗伯特.巴乔的忧郁是否烟消云散? 2006年的国庆,本打算做职业规划,写求职信的,却还是一事无成。曾为是暂时的欢乐,还是远虑的忧思而犹豫不决;也曾为生活之目的是个人的快乐,还是社会的进步而争论不休,却至今也不明白生活的真谛到底是什么。迷失的一代,青春急转弯后的困惑,青涩的记忆,大学生生活的点点滴滴,有人问过我,如果可以的话,给你月光宝盒,让你重新选择生活,你愿意吗?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选择一台傻瓜相机,留下生活的点点滴滴,即使黑白无彩,也在所不惜;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选择一台旧的留声机,录下生命的一言一语,即使单调无华,也永不叹息…… 2007/2/4 世界杯 论坛 我以前在一个论坛帮室友当写手,也混出小有名气,最后为了准备工作,只好放弃了,当初的承诺,当初的梦想,灰飞烟灭,如今回想起来,也只有遗憾二字。论坛上有一个才女,文章写得看后有种让人安静下来的感觉,安静之余,再心痛。最近几天,重游故地,只感物是人非,当年的文章都还在,人却天各一方,各奔前程。有时我会想生活到底是什么,生活是为了前方一个看不清的目标,而忍痛放弃眼前实在的东西。目标是什么,目标是一种没得到时想尽一切办法要得到,得到了立马遗弃的东西。以前看过一句话,当你不能在拥有的时候,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让自己忘记。今厚颜无耻一次,把才女的一篇东西拉来撑撑台面,缅怀一下逝去的美好时光。
一起去看世界杯:伪球迷的足球记忆(已奖励,积分+5) 【前天晚上,看着小贝在替补座位上失声痛苦,觉得也很难过,不晓得为什么,突然有了写点关于世界杯,关于足球的东西。但是实在是不懂,自称为伪球迷,说不定还要被他们BS,只好报报自己的流水帐。没有想到,写出来的居然是这样的一篇东西,自己也不知道和这里的主题符不符合,如果斑竹觉得不妥,请随便处理好了。其实,如果有时间修改一下,并把篇幅砍掉一半,可能更加能显示自己的主旨,可惜我既没有修改的习惯,并且平时写工作计划琐碎惯了。看着张晓舟能够把足球和摇滚相结合,孙孟晋可以把文艺和足球相结合,而我只能满天鸡毛,所以他们能够靠写作吃饭,我就不行。 新人发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了!! 】昨天晚上,突然接到一个好些日子没有联系的笔友从英国寄来的信,当然啦,在这样酷热的天气里,能够收到一个好久没有联系的远方朋友的信,好像吃冰激凌一样开心,他说,英国的天气,冬天太冷,夏天太闷,常常有不知所措的感觉,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我想说说自己现在的生活,提笔却写不下一个字,不知怎么地居然就想到了现在正在进行的世界杯,现在的世界杯,让整个世界弥漫着浮躁和疯狂的气氛,虽然在我的记忆中已经经历过了三次了,但是没有哪一个好像现在一样,排山倒海地扑过来,让人喘也喘不过气来。打开电视,打开收音机,翻开报纸,关于世界杯的一切就从中挤出来、挤出来,把整个世界都包围,让我毫无准备的被吞噬,以前我以为只有时间有这样的力量。 我的这个笔友当初选择去英国,除了英国有比其他地方少一年的硕博连读体制,肯定还有在英国能够更加近距离的接触足球的原因,不过,我不知道伯明翰有什么球队,不过英国毕竟地方也不大,福尔摩斯探案坐火车也来得及,何况仅仅一场足球比赛呢?我还记得他说,家族传统对球迷的影响是很大的,一个球迷老爸就会有球迷的子女,不过我们家几乎没有人看球,小学时候爸爸给我报了芭蕾班,手风琴班和围棋班,他是真正希望我们家出一个才女的,所以我对11、12岁的最深刻印象就是几乎天天晚上,爸爸背着手风琴,我提着装着芭蕾舞鞋的塑料袋,等在南京西路少年宫的门口,爸爸的眼睛在夕阳下闪着光,我是一脸的迷茫,好像10年后,我同样一脸茫然地站在光大会展外面,无意识地随着求职的人潮缓缓移动脚步……,不知道当足球比赛开始之前,那些球员站在通道里,外面是几万疯狂的球迷,他们是否在一瞬间,也会有迷茫的感觉? 事实上,世界杯对一个12岁的孩子,是根本没有概念的,但是为什么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美国炙热阳光下,那个孤独之蓝色背影,这个背影甚至比朱自清的《背影》更加令人伤感而无奈,“我”看着父亲蹒跚的背影,至少还可以上前去搀扶他一把,说上几句贴心的话,我望着那个蓝色的背影,却觉得他是如此孤单,我甚至无法靠近他,无法说出哪怕一句最简单的话,可能我是一个太容易被环境影响的人了,不过我却仿佛体会到了超过我能够承受的那份无奈,对于生命的无奈。至今我还是无法肯定,我究竟有没有真正看过那场比赛,还是因为有太多人一直谈起那个场景,而让我有了错觉,或者说,我关于蓝色背影的感触也是一种被移植的记忆?不过我知道,从此以后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一个叫足球的运动,还是一个叫世界杯的比赛,不过,我一开始就讨厌这个东西,因为它让我第一次感到了生命中的苦涩和无助,或者用时髦的话说,那些都是生命所不能承受的。 小时候,记忆模糊,但是却恒久而深刻;年龄越来越大,觉得时间越来越快,发生的事情多,但是遗忘的更加多。1998年的世界杯,第一次感到足球的热潮居然如此之广,班上的男生,还有少数的女孩子开始大谈喜欢的球队,喜欢的球员,战术,配合,还有好多好多听不懂,也不明白的东西,那个时候我就已经非常赶时髦了,凡是被大家觉得很好的东西都要去尝试一下,所以就跟着看了几场球,在别人聊球的时候也顺便进去冒充一下球迷,并且发现女孩子如果假装也看球,是非常受男生欢迎的,而真正的比赛,其实只不过在不断地换台,找零食和跑来跑去中度过的,结果只是发现那个忧郁的蓝色变得更加沧桑,不想自己的青春刚刚开始,就要变得如此地憔悴,于是开始喜欢上那个进球后跳上他背脊的大男孩,因为他阳光和充满活力,另外还有一个更加阳光的英国金头发的男生。1998年,我16岁,一场初恋已经开始了,世界杯不是我的情人,它只是一根红线而已。 2000年,是一个告别的年代,我最快乐的岁月在那一年结束了。因为有一个朋友,据说他会看手相,他说我在25岁之前都不会再像18岁一样快乐了。告别了无忧的年少时代,告别了最好的朋友,告别了自己真正的第一次初恋。那一年的欧洲杯决赛,我第一次真正熬夜看了一场完整的足球比赛,意大利人在90分钟被扳平,继而在加时赛里被击败。我哭了整整一个晚上,脑子里乱七八糟不知道想什么,过去的美好真的只能在记忆之中了吗?如果忘记了这段珍贵的东西,生命是不是真的就没有意义了。我只是知道自己所有的爱,似乎都化成了一个在大雾里朦胧的背影,都在那里,但是我却仿佛如同梦中一样,张口呼喊却没有声音,举手去抓却没有力气,眼睁睁看着它渐渐消逝不见了。我想到了谁的名言,爱上足球,就是爱上了一段无法预知,却终究失去的命运……,我也爱上了足球,代价是告别了青涩却纯真的岁月。 在大学里的日子,悠闲而无聊,好像混日子一样,闲着没事的时候,去话剧社客串路人甲,帮系里的篮球队当拉拉队,或者花5快钱去看电影,有段时间每天上课都要穿过巨大的学校足球场,校队训练的时候,他们要封场地,好多男生就在跑道上挤作一团胡乱踢来踢去,我很不喜欢他们这样,因为我常把被褥放在操场旁的护栏上晒,生怕他们把球踢上去。寝室里有几个同学也是超级球迷,无论是国内的比赛还是外国的联赛,都会跑到隔壁看21寸的电视机,还要大呼小叫。我觉得自己应该也是球迷吧,不过我不太去看的,只是在她们提到小贝或者其他认识的漂亮球员的时候才插口几句而已。2001年,中国人也进世界杯了,对面男生宿舍里不时传来热水瓶砸破的声音,好吓人的。我们寝室里几个女孩子也唧唧喳喳聊了一个晚上,不过和足球无关,只是在凑热闹而已。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得到了生命中第一个承诺,那时的男友对我说,明年我们一起去看世界杯吧!我已经不太记得当时的心情了,只知道,其实比起世界杯,我更加珍惜的是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的温暖感觉。足球,只是一个借口,任何事情都是一个借口,在它们背后的是人们的骄傲和梦想,无论结果如何,借口本身已经是如此美丽,一如足球被太多人喜欢,他们喜欢的只是自己不曾有过或者失去的激情罢了。似乎我也开始像真正的球迷一样,迫切的等待世界杯的开始了。 麦兜说,世界上好多事情,其实在你做之前,和刚刚开始做的一霎那到达了高潮,以后,只不过是因为既然做了,就把它做完算了。02年的世界杯我并没有如想象中那样去韩国和日本——后来去过一次日本,也没有想象中那样好,除了日本环保的确世界一流,由于时差的原因(黑色幽默啊),大多数的比赛时间我都在上课,这个时候上课的最大好处就是大多数人都会找借口看球去,于是课堂就变得难得的安静,我非常迷恋安静的气氛,由此我错过了好多的比赛,事实上累计看球的时间也不会超过100分钟。这是一次模糊的世界杯印象,过了好久我才听别人说起,巴西第五次拿冠军,韩国似乎用非常不光彩的方法获得了好成绩,还有很多大家都喜欢的强队很早就被淘汰。在高中的时候,常常有男生抱怨说,好希望早点读大学,不仅有自由的生活,而且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世界杯,痛痛快快的看完所有的比赛,不知道他们的愿望实现了没有。 今年的世界杯了,上天保佑让我在6月初就把上半年的工作安排都完成了,于是终于真正意义上第一次接触了世界杯,其实不一定要看比赛的,每天看看新闻,读读报纸,还有和网路上认识的朋友瞎聊一气,重在掺和嘛。 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自言自语说了这么多关于世界杯的往事,关于自己的点点滴滴,但是却无关比赛,只是自己的心路而已。那些球迷、那些男生都可以说出好多我永远不理解的专业词语,我仅仅知道看进球,进球越多越好看,还有帅哥球星在场上时间越久越好看,前不久差点还因为这个原因和别人吵起来。事实上,我是如此迷恋意像和隐喻,以至于看过去的世界,每一朵云彩都是有味道的,不同的仅仅是每个人的眼睛而已。我想说的是,足球对于我,永远是一场悲伤的演出,无论比赛的过程如何精彩,结果是如何的大胜,都仅仅是暂时的,没有一个球队永远会获得胜利,常常听到人家说,某某队伍保持N场不败,保持N场连胜,其实我知道他们的宿命只有一个,等待一个击败他们的对手。足球比赛也好,世界杯也好,都是人生的一面镜子啦,从里面看到不尽的人生悲欢。至少我觉得世界杯,更加像一场延续整整一个月的告别,我们已经告别了橙色、告别了红色、告别了黄色,可能还要告别白色、蓝色,许许多多种颜色。人生充满了告别,有时候是再见,就像在高中毕业时,有个好朋友选择去国外读书,虽然大家心里有点悲伤,她要再见自己熟悉的城市、深爱的家人和朋友,不过毕竟大家还可以联系,物理上的距离似乎还可以拉进心理上的距离;有时候却是永别,我的一个同事家养10多年的狗狗前几天没了,她一直哭丧着脸,同事们都在安慰她。我想,生活其实是多么简单,但是人的感情却把它诠释得如此深奥。 不晓得每个人喜欢世界杯的理由是什么,或者说,喜欢是根本不需要理由的。对于我,一个正宗的伪球迷来说,足球、世界杯至少让我感悟到,生命中有那么多不可承受的东西,不论是94年的蓝色背影,还是两天前的小贝之泪,可是我们都应该坚持下去,生命有时候需要寻找意义,但是更多时候,生命本身就是意义,足球给了失败者再一次的机会,生活其实也是一样的,所以就像那个失去的承诺一样,让我们一起去看世界杯,一起在悲伤或喜悦、离别或重逢中越来越坚强。 2007/2/3 天使之城 永生之狱——观《天使之城》有感(积分+5) 看完《天使之城》,有种淡淡的忧伤。为悲伤的爱情故事,理应有浓重的悲哀的。就像中学时代在《科幻世界》上读过一个故事,叫《永生之狱——射手座传奇》,那种悲伤永生难忘。也是从那时起,开始认识喀戎,从此一直用做自己QQ昵称。好友总是习惯我问喀戎是谁,为什么要用其做昵称,我总是习惯告诉他们:喀戎是希腊神话中的一个伟大的神,他拥有不死之身,却为了营救被捆绑在高加索山上受苦刑的普罗米修斯而放弃永生;用其做昵称,正是因为他的放弃永生。其实真正的答案在“永生之狱”中。还记得《永生之狱——射手座传奇》中,喀戎却是为了爱情而放弃永生的,目送他的女友林恺音离去后,他选择了结束自己冗长而无趣的生命;依然记得文中有一句话:当四周充满浓重的悲哀,死亡便成为唯一的亮色,当时,自己也随之悲哀起来。如今,《天使之城》有着当年《永生之狱》相似的爱情故事,相同的忧伤格调,我却得到不同的观后感,从悲哀到淡淡的忧伤,四年来,我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不要忘记当经典已成为一种怀旧——忆《假如爱有天意》(积分+5) 假如时间可以停滞,停在三年前的2003,我将永远相信缘分,因为2003是《假如爱有天意》的年代,因为三年前是我的大一年华,那年《假如爱有天意》是我的约翰福音,是我的精神寄托。还记得当年整个班级为之疯狂,而如今《The Classic》已成为一种怀旧,正如多年以后,吴俊河眼神黯淡,神色忧伤,说:“我们那时都是天真无邪,但过去的都已经过去,我想我们的感觉总带给我们最好的,我们会为很小的事儿大哭大笑……”
不要忘记爱,或者遗忘——忆《东邪西毒》(积分+5) 欧阳峰:很多年之后,我有个绰号叫做西毒,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甚么叫忌妒,我不会介意他人怎样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我还以为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不会有忌炉心的,因为他太骄傲啦,在我出道的时候,我认识一个人,因为他喜欢在东边出没,所以很多年之后,他有个绰号叫东邪。
不要忘记苏格兰风笛为谁忧伤——《勇敢的心》有感(积分+5) 《勇敢的心》说起来算是一部很旧的片子,这样说,不仅是因为他上映于1995年,更在于它是以13世纪末14世纪初苏格兰人民反抗英格兰暴政为时代背景的。在电影史上,《勇敢的心》,已成为经典;正如在苏格兰,威廉.华勒已成为千百年间的民族英雄;就像在苏格兰,风笛已成为民族音乐之魂。
第5届] 以“勇敢的心”感受“渐渐逝去的爱”——再观《勇敢的心》(积分+7) 最近一直在看影片《勇敢的心》,也一直在关注影片的时代背景。聆听苏格兰风笛,翻看苏格兰的历史,感受苏格兰文化。可以说,一直沉浸在“勇敢的心”中而无法自拔。梅尔•吉布森的刚毅,苏菲•玛索的冷艳;凄美的爱情故事,为自由而战的英雄传说;苏格兰风笛的忧伤,古代战争的残酷,等等,所有这一切,面对《勇敢的心》,可谓写点甚多,但此刻,我只想把我的笔墨和精力放在威廉.华莱士的爱国主义精神上,这样做,不为什么,只因此刻身处国庆,只因57年前那声“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庄严宣告。 当自己不能再拥有时,你唯一能做的是不要让自己忘记
谁是谁的福音——观《肖申克的救赎》有感(积分+5)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归正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败亡;离弃耶和华的必致消亡。——《旧约.以赛亚书》 2007/1/24 写在毕业前我的月光宝盒 重见大学生活 置顶项,很长时间以后才发现这是写得最好的一篇东西,以后再写,都没有彼时的感觉了,记得写完时,瞬间空白,有种被抽空的感觉。用四个小时的时间写四年,用四十年去回忆四年。到底人生是什么,四个小时,四年,还是四十年,有时觉得四十年比四个小时还短。想到《莲花》中说的:死亡是真相,突破虚假繁荣。突然明白,别人怎么看你,或者你自己如何地探测生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要用一种真实的方式,度过在手指缝之间如雨水一样无法停止下落的时间。你要知道自己将会如何生活。昨天等车的时候无意间听到一首很好听的歌,就记住其中的一句歌词,想在百度上找到它,费了很大的力气,都没找到,失之交臂了,感觉很遗憾,感觉有些事情稍纵即逝。。。 最近,打开自己的个人空间,翻看以前写得Blog,看到写在一年前的一段话“最近又看了一遍《大话西游》,感觉任何人都有要花上500年的时间来等待的人;任何人心中也都珍藏着前世的眼泪。因此今生相聚时,就会有似曾相识之感,就会心跳和心动,因为前世的眼泪会带来今生的忧伤。可能这就叫做缘分吧!是上天注定的!当我们懵懂年少时,只相信缘分,认为缘分和心跳就是爱情的全部。其实年少时,我们所能依赖的也仅仅是缘分而已,没有事业和经济基础做保证,没有一颗包容她一切的宽容心,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恒心……有时想想,缘分是否真的可以代表爱情的全部,此时此刻我还真的找不到答案。或者就没答案,爱一个人或许真的不需要理由!但谁才是我的意中人?在这点上,我们没有紫霞仙子的幸运,因为我们没有紫青宝剑!谁是谁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转轮?真的分不清!我只知道爱一个人是那么痛苦!是重物击在心口的钝痛。时间真的可以疗伤,因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时间也可以让爱转化为另外的形式,让占有欲转化为等待和放弃,我一直认为放弃是爱的最高境界。留不住你的时空,我选择就此放手。当我们放开时,才发现年少时的懵懂和可笑,当时可以用生命去换取的东西,现在看起来也并非那么重要,也根本没有必要爱的那么固执。其实有时我们可以把爱冰封500年的,等经历一些事情后,在回来看彼时的感情,用心眼看问题时,会寻找到心中眼泪的真正主人。这就是等待。遗憾的是现实有很多无奈,可能找到真爱的那一刻,也就是爱人离开的那一刻。离开的那么绝然毅然,仅留下一滴眼泪。月光宝盒在何处?我们在苦心寻找,寻找着前世的记忆,等待着她的归来,等待重逢时的心跳,现在所做仅有放弃。她从我身边擦身而过的一刹那,我就知道我和她注定只是永远守望而无法相交的平行线。只不过我这只鸵鸟在被逼到绝境时,所做仅是把自己的头深深埋进沙漠,骗骗自己而已!紫霞仙子在梦中对我说”。瞬间,尘封的过去解冻,往事一幕幕,像多幕剧,像老照片,已经定格,却永远鲜活。 2003年9月,南汇校区的天空很蓝,大学给我的第一印象也正是这种代表着忧郁的天蓝。尔后是无穷尽的雨水,从冬至下到春末。学校路两旁颓败的樱花,生活园区广播台忧伤的旋律,沉浸在江南的烟雨中,逐渐消失。那时我选修了一门叫《文学欣赏》的课,一位古典美的女教师,用低沉而温暖的声音讲述着张爱玲,从《倾城之恋》到《十八春》,从白流苏到顾曼贞,述说着悲剧和悲剧女性。《文学欣赏》是至今我最喜欢的一门课,喜欢老师那种给人以温暖的嗓音,但总觉得张爱玲太悲了。在某个不经意的夜晚,听电台中的广播短剧,同样的低沉温暖的声音,女主播讲述着“暖暖的故事”,暖暖,喜欢在深夜里起身喝水,有着复杂的爱情纠纷,忧伤的女孩,几个月以后,我才知道这是出至于安妮宝贝的短篇《暖暖》。安妮宝贝有种莫名的忧伤情怀,所以我会听着听着就睡着,睡着睡着又醒来,再迷迷糊糊地听, “ 她说,你知道你无法把我带走,你知道我们是不自由的。你一直都知道。” 然后自己也莫名的忧伤起来。六月还是来临了,酷热,浮躁 ,让人无法忍受。我在学期末拿着崭新的《高等数学A》,到自修教室“复习”迎考。却发现A7的一间多媒体教室中,大屏幕上一片无际的荒漠,“这片沙漠的后面是什么?”“是另外一个沙漠”,后来才知道是《东邪西毒》,发誓以后要完完整整得看一遍。欧阳峰回到白驼山后,我找到一间自修教室,开始做题。教《高等数学A》 的老师在最后一节课画了考试范围,给了我们上百道题。我就一题一题的做下去,不带任何感情,只是麻木地做题。成绩出来后,84分,而班里却“红灯”一片,如多米诺骨牌的轰然倾塌,不在于你身处何处,不在于你是否情愿,只因为全世界一起堕落。 2004年五一前的最后一节课——《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我习惯性的坐在教室的后面睡大觉。醒来的时候已是下一节课,当忽然意识到自己身边全是一群陌生人时,我感觉空前的孤独。大二那年,很喜欢写信,喜欢水笔在信纸上划过的感觉,喜欢原始的交流方式。可以说不是写信,就是在等信,每天都要到楼下黑板上看信件处有没有自己的名字,有就兴奋异常,没就焦急忧伤,好像生活的全部意义就是等待。有时会到杂志阅览室看最喜欢的杂志《萌芽》,会到图书馆看很难读懂的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不朽》,有时会胡思乱想,有时会淡淡忧伤。也曾听说有人跳楼自杀,且就发生在自己的学校,当时感觉触目惊心、骇人听闻,两天以后就开始麻木自己,开始忘记,虽然自杀者血迹未干。也曾作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高级党校课的学习,在课堂上曾看到一双忧伤的眼睛和那双眼睛中忧伤的我,在相信共产主义的同时,也开始相信缘分,因为在以后的日子里,会经常见到那双眼睛和眼睛的主人,但多数只是和她擦身而过,平行线而已,我当时想。一年以后,我光荣地加入中国GCD,从此以后我就有了信仰,宣誓的时候我是这样想,我也在想我何时才能见到她,就像我也在想何时才能实现共产主义一样。 2005年7月3号,一个酷热的夏日正午,我们搬到军工路校区。坐在搬迁的巴士上,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回南汇校区。四个月以后,我为我的誓言负责,用200毫升的鲜血为当初的信口开河负责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必须响应领导的号召,到XX校区献血。有人昏倒在地,有人脸色苍白。觉得有些事情和针头插入血管的感觉一样,瞬间刺痛,然后是长时间的麻木,甚至拔出针头时都已经没有感觉了,好一段时间以后我们才会发现少了点东西,是那种流经心脉,深知心中苦与痛的东西,会让人心碎的东西,像等待,像打算忘记一个人的感觉之类。整个大学阶段,我想我都处于“麻木期” 。军工路,名副其实的军工之路,喧闹,尘土飞扬,“(汽)笛声悠美”,使人倍加烦躁 。寝室内,“小强”遍地,魔兽、军旗 、打牌,“百业俱兴”,电影的对白声、游戏中的厮杀声、QQ语音聊天声,声声不绝于耳。浮躁的大三生活,如今大四,却还“余音缭绕”、“绵绵不绝”,大有周星驰“对你的敬仰之情”之势。因此,我习惯在漆黑深静的夜晚写东西,以避开白天的浮躁,避免自己高呼“为什么我身边的世界太浮躁”的同时 ,却以浮躁的心情和文风去为虎作伥。如果可以选择,我倒宁愿这个世界以忧伤为主调,而非浮躁。我会把写作当成我生活的一部分,且以淡然的心情处之。写出的东西,要如某个夏日午后的一股凉风,虽然改变不了酷热的主调,却有饮鸩止渴的一时清凉;要如转弯处汇入长江的一条小溪,虽然改变不了污浊的主流,却给人以沁人心肺的一口清甜。 2006 校园 雪 06年下半学年开学的第一天,下起了罕见的大雪,校园银装素裹,竟有几分北国风光,只不过来去匆匆,空留一滩水渍而已。忽然间怀念小时候家乡的雪,厚厚的一层,数十天不化 ,至少还给人以冷酷的却安全的感觉。 2006德国世界杯,学校出于人性化考虑,开了两间多媒体教室供师生观球。一时,球迷与伪球迷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关于世界杯,我只想知道,当卡纳瓦罗把大力神杯捧回意大利,罗伯特.巴乔的忧郁是否烟消云散? 2006年的国庆,本打算做职业规划,写求职信的,却还是一事无成。曾为是暂时的欢乐,还是远虑的忧思而犹豫不决;也曾为生活之目的是个人的快乐,还是社会的进步而争论不休,却至今也不明白生活的真谛到底是什么。迷失的一代,青春急转弯后的困惑,青涩的记忆,大学生生活的点点滴滴,有人问过我,如果可以的话,给你月光宝盒,让你重新选择生活,你愿意吗?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选择一台傻瓜相机,留下生活的点点滴滴,即使黑白无彩,也在所不惜;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选择一台旧的留声机,录下生命的一言一语,即使单调无华,也永不叹息…… 2006/9/19 漂泊花了好些天终于把网络小说《深圳,今夜激情澎湃》看完了,写的很好,个人认为。个人十分欣赏,当然不是仅仅停留在欣赏里面的荤段子这个层次上,虽然这里面的荤段子写的确实精妙,呵呵。看完很感动的,当嫣然到任鑫的老家找他时,他们是幸福的,这里的他们包括任鑫、嫣然,当然也是包括任鑫的父母。能够带着一个漂亮温柔的老婆回家乡,对谁来说,这都是件幸福的事,这也是我个人之奋斗目标,因为我们中国人总是有着落叶归根的恋家情结,因为这代表着即将结束浪子的漂泊生涯。虽然我们年幼时都喜欢漂泊,都有着一颗不安分的心,但生命的轮回总是会让我们回到原点。谁是谁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转轮?能让我们停止流浪的理由有很多, 但我个人最相信爱情,只不过有过客和转轮之分而已,过客毕竟要脚步匆匆,转轮也必定会成为你生命的主导。所以当我们成为另外一个人命中的过客时,无须苦恼;当我们成为一个人生命的转轮时,也不该骄傲。因为这是缘分 ,是命运,是老天安排的,最大了。但我们一定要幸福,无论何时何地的,我们要用淡然的心情去面对这一切,嫣然一笑,看透世事沧桑,正需要这种淡然。而又是为什么人年少时一定要让深爱的人受伤?正是因为年少时我们都喜欢漂泊,对新鲜的事物存在着好奇,对已得的事物日生厌倦之情。所以这个世界自然充满着伤害。任鑫是这样,当然,我也是这样。但和作为小说人物的任鑫不一样,我是活生生的人 ,我可以主导自己的人生,我可以对陌生的人保持着距离,也可以用适当的方法避免爱上路过的地方,而不给自己重游故地的理由,总之,我会避免成为别人的过客,也会避免别人成为我命中的过客。当我们无可救药的爱上漂泊时,我们所能做的也就是避免伤害了。风若没有方向,就不要阻挡它的去向;你若没有方向,就不要控制我的去向。 当我们有一天不经意间发现自己好疲惫,不想流浪时,生命的转轮会适时出现,上帝在给你安排无数个过客,总会出现一个有充分理由成为转轮的过客。问题就在于理由是否足够充分,可以充分到让你停止漂泊。 小米死了,死在永远无法实现的童话里,看小说的时候,我就有一种预感,小米会死!虽然自己早有预料,但看到小米死的那一刻,还是很悲伤,为纯情的远逝而悲伤。眼看纯真从人间蒸发,处于物欲横流的我们这一代,也只能期待重生后出发了。重生在何年?今生唯等待! 喜欢嫣然,说实话,开始是喜欢她的开放,呵呵。但最后还是为她的执着汗颜了一把,也正是如此,提高了自己的审美观,但个人认为,她不适合做老婆,因为做情人她太合适了。 看到古慕华卷走任鑫的100多万时,我眼前一黑!当然不是为了那100多万块钱,又不是我的,呵呵。我是感觉现在网络小说都把友情写的太贱了。在现实中,难道在金钱面前,友情真的那么苍白无力吗?对背叛,深恶痛绝,forever! 2006/9/16 916有三个室友搬到对面一幢楼去了,为了考研!其中有两个和我一直是大学室友,但我们还是没走到最后!搬走了,也不是很伤感!可能生活就是这样,当我们对分别麻木时,当离愁别绪失去伤感作为佐料时,就只能用平淡来形容生活了.他们出去吃散伙饭,除了我!他们貌似很伤感的,有两个都喝醉了!看样我们既期待又害怕的大四生活还是开始了!喝酒,可能是大四生活最好的写照,也是大学留给我们最好的记忆!我宁愿不要这种最好,也不愿伤感,哪怕貌似伤感也不行!
今天留下来的把寝室彻底的 清扫了一下!清爽了很多,但还是没多少喜悦的,生活总是淡淡的,没有丝毫味道!打扫的时候还蛮累的,结果我们晚饭都多吃了两碗!小时候就喜欢累的多吃两碗饭的感觉,很充实.现在累的感觉依旧,但充实的感觉却遗落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了.
上课有一周了,雨也下了一周了.很难受的的,一种被困在孤岛上的感觉.执此冰冷之手,让我们彼此孤立无援!听说下周就有大晴天了,期待中.谁能解救我们逃出"克隆岛",上帝能吗?上帝给我们美好的阳光,是否就意味着给了我们美好的生活?电影《The Island》中,当克隆人逃出克隆岛时,我感动得几乎流泪!为他们获得自由流泪!以为他们以后会很快乐!但现在想想看,也不见得!其实克隆人一直都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份的,即使没有自由,他们有简单的生活和强烈的信仰,也不见得活得很难过,但当他们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后,他们真的是获得自由了吗?他们能接受现实社会和被现实社会所接受吗? 2006/8/14 814终于回家了,在母校玩了好几天。见到很多同学,感觉缺少了很多很多东西,可能是期望太高。感觉自己永远回不了岸了,一些东西我是永远无法逾越的。看样生活中很多事都符合勒夏特列原理,本来我这次回来就不想做"安静的大男孩”了,但我的嗓子却哑了,说不出话来!生活就是这样,你越朝着某个方向努力,就越会有一种无形的力量阻止你;生活就是熵变的过程,充满着不可逆的遗憾,永远朝着不完美的方向发展。每次都是满怀希望的来,无限遗憾的走,看样遗憾会伴我走完这个人生而不离不弃!是不是每个嘻嘻哈哈的背后都隐藏着孤独忧伤的心,那为何我们要义无返顾的戴上假面具?是不是人生就是一场化装舞会?能否找到面具后面的真面孔;能否找到一个人能把我的面具摘掉?我越来越缺乏自信!难道我是注定要与常人不同;难道我会一辈子孤单?可能是我的思想上有问题,或者说我的思想太先进,总之,我终于开始认识到自己的孤单,我开始感到孤独!但我以开始习惯,我以无力改变,这可能是我最大的悲哀!
当我们终于找到最正确的答案时,却发现它是最无用的!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一阵子悲哀!是的,当我们竭尽所能去找答案,有一天,答案有了,却是无用的,或者说过期了,我们会不会流下迟来的眼泪?有些事情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当我们回头看身后的时候,感觉有些东西真的很像青苹果。那代表我们青春的羞涩记忆,那还未划完的平行线。有些东西说不说出来好象没什么差别了,因为我已经知道答案了——就是我们错过了。我们固执的要对方亲口说出答案的时候是最失败的时刻,其实答案已经不再重要。看样有些东西是不能冰封起来的,一千年后,即使木乃伊复活,也难免最终堕入地狱;即使金喜善再现神话,那也只不过是悲剧一场!
曾经有段时间以为自己不喜欢听NANA的《LONELY》了,现在发现自己还是那么喜欢,可谓是刻骨铭心了! 2006/7/26 726最近看了一篇网络小说,不得不说两句。发现现在的小说写的都是千篇一律的,都是没什么创新,但我喜欢,就喜欢这种俗气,就喜欢这种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的风格,但不喜欢的作者自以为自己很幽默,或者说塑造一个很失败的不幽默的主人公,虽然他是努力的想向幽默这边发展的,这让我很反感。《天堂向左,深圳往右》比它成功多了!
昨天下了场大雨,
一场雨把我困在这里 你冷漠的表情会让我伤心 六与的雨就是无情的你 伴随着点点滴滴痛击我心里 在躲雨的时候我还小有心情,唱了《六月的雨》。最后索性冒雨赶路了,感觉还好,就是有点冷的,要为前几天的话负责了,前几天说这边淫雨霏霏的,而今却惨遭大雨蹂躏,心服口服!看样不能信口开河,任何人都不能,包括上帝!因为今天有很多人感冒了,包括我!上帝必须对此负责!
在这边有些日子了,遇到些热心的人,很感动的,觉得这边有家的温暖,学校就是学校,就是没家的感觉,快要毕业了,舍不得学校,又期待工作! 2006/7/18 水大 足球 雨礼拜天,在安师大的球场,在雨中,踢了场球,还进了几个球,但基本上都是与意大利对德国那场半决赛中皮耶罗在最后时刻打进那球类似,毫无悬念,又毫无技术含量,仅是得益于队友的妙传助功而已。踢球的时候,注意力很是不集中,老想到水大的雨中球场,我曾经两次在那里拼尽了身上的最后一丝力气,但遗憾的是,赛后也两次倒在病床上N天,任由感冒病毒在我身上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但可喜的是比赛前后我也仅有这一个遗憾而已:和自己同学一起踢,配合很没,默契,比赛很连贯,而且没有相互埋怨;水大的雨点很热烈,之所以用热烈这个词,是因为感觉水大夏日的雨总是在烈日之后毫无征兆地往下倒,像极没心没肺的单纯小女生的手法,更是因为,取其深层之意,水大的雨点就像这个小女生经过一系列的世事沧桑之后流下的眼泪,滚烫,惨烈的。相比较安师大的雨点,淫雨霏霏,柔弱,缠绵的,我比较喜欢那种热烈,也比较喜欢同学之间的喜怒哀乐。记得大一的时候,在南汇,特别讨厌水大,厌屋及乌,更是讨厌南汇的梅雨,总是淫雨霏霏,连月不开的,路边的樱花在梅雨的淫威下,一天天苍白,飘落,社区的广播台定点播放各种风格的音乐,伤感的,只会让人堕入深渊;欢快的,也仅会消失在雨中无影无踪而已。记得有一次广播台播放《我对于你,你对于我》,那正是《假如爱有天意》热播的年代,当我冲到雨中和灵魂深处的孙艺珍一起狂奔时,发现雨点很细,也很凉,阴凉。可喜也可悲的是,我病倒了,和孙艺珍一样,雨水没冲刷掉孙艺珍的眼泪,所以我看到了孙艺珍婚照上笑容中挂着一颗眼泪,落寞,无奈,让人心碎:我想到了心中珍藏的眼泪,同样,雨水没冲掉它,心反而更潮湿,雨还是一直的下,下到了大二。A7204,我上高级党校的教室,窗外,大雨,室内,烟雨中,我看到了一双眼睛,也看到了那双眼睛中的我,我当时怀疑孙艺珍的眼泪被抹掉了,因为五百年前留下眼泪是为了五百年后的相遇,五百年后,前世记忆之门打开,恍如隔世,怀念她如同撕裂的朝阳般的微笑。几天之后,眼睛的主人,我,在雨中,擦身而过,当时我想到了平行线。一年之后,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共青森林公园,在刚下过雨的河边,我举手宣誓: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举手的一刹那,我想到了A7204,烟雨中,眼睛,眼泪。。。。。。宣誓之后,我就有了信仰,就有了灵魂,我当时这样想。。。。。。大三我一直这样想,特别是在雨中踢球的时刻,同样是在雨中狂奔,不同的是雨点,现在的热烈VS大一时的阴凉;而且现在有目标——足球,为了足球奔跑,我愿意拼尽身上最后一丝力气,特别是在雨中,因为我现在相信大雨是可以冲刷一切的,包括泪水和汗水,所以,我觉得世界杯决赛应该放在雨中踢的,那样的话,法国人的泪水,意大利人的汗水,通通见鬼去吧!那大四的热能杯呢?做为东道主的热能精英的我们能走多远?想到大四,感觉很遥远,虽然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想到热能杯,毕业照会不会也都在雨中进行,但它们都会无疑地在水大的操场——我最热爱的土地上进行(虽然我以前讨厌过它的新校区,但热爱这个词最可以表达我对水大的感情,一年之后我会换为怀念)
没次踢完球,都有很多话的,却不知道如何表达出来,可能是感冒病毒已经在侵袭了吧,不知所于云的,but I do not care,权当翻晒一下发霉的心事吧! 2006/7/14 忆江南灯影浆声里,天犹寒,水犹寒;
梦里丝竹轻唱,楼外楼,山外山;
楼山之外人未还.
人未还,雁字回首,早过忘川,
抚琴之人泪满衫.
杨花萧萧落满肩.
落满肩,笛声寒,窗影残,
烟波浆声里,何处是江南.
记得第一次看到这首词是在郭敬明的一小说(貌似武侠小说)上,一个剑客,在西北的荒漠中,抚琴轻唱,当时我对丫就有点崇拜,丫可是支持西部计划的第一批自愿者。带着个幼子在西部任劳任怨干了十八年,回到家乡——江南,却被自己的老婆捅死了,那个幼子为父报仇又杀了自己的妈妈,那个妈妈的女儿为母报仇又先杀了自己再杀了自己的哥哥,不,好象是先杀了哥哥再杀了自己,看完,感慨万分,简直是一家庭暴力嘛!当然,郭小友比我讲的好的多。
结合故事,那个“忆”字十分传神,古今,有多少人怀念江南啊,但到底“何处是江南”?而今,更让人迷茫,“灯影浆声”已是天荒地老,灯红酒绿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却是今日新欢。前朝遗老们也只能选择遗忘。还记得南汇的小桥流水,怀念南汇,却已经遗忘很多了。就是觉得那边的雨特别多,看完《假如爱有天意》N遍以后这种感觉更加强烈。
现在到了芜湖,安师大好象是依山而建。感觉蛮好的。但身在芜湖,总是感觉多了一点,少了一点东西,却说不出是什么。 2006/7/12 实习来到了瑞信软件公司实习。到公司的第一天老总问我实习之目的是什么?我当时支支吾吾答不出来,因为我对软件方面可谓知之甚少,何谈目的!就像现在问我我的生存目的一样,I have no idea !老总当然也看出我是一菜鸟,就叫秘书找了一本C#书叫我看,有什么问题可以向公司员工问——仅限下班时间发问。看样我今年暑假的实习生活要以看书为主了。我还是没逃出“学校”。不知道这样下去自己还能走多远。生活就是一张网,很少有人能全身而退。因为我们大家都是网里的鱼。 2006/6/15 生活其实很简单生活在美国科罗拉多州大峡谷中的雕用一种特殊的树枝筑巢。为了寻找这种被称为“铁树”的树枝,一只雌雕一天中有时要飞行200公里。“铁树”的树枝上还生着许多刺,使得雕巢能够牢固地建在峡谷的悬崖上。巢建好后,雌雕还要在上面铺上树叶、羽毛、杂草,防止幼雕被刺扎伤。 随着幼雕的渐渐长大,它们开始在窝内争夺生存空间。它们对食物的需求量迅猛增加,以至于雌雕再也满足不了它们的需求。雌雕本能地感到,为了让这窝幼雕生存下来,就必须让它们离巢。 为了激发幼雕的独立生存能力,雌雕开始撤去巢内的树叶、羽毛等物,让树枝的尖刺显露出来。巢变得没从前那么舒适了,幼雕纷纷躲到巢的边缘。这时,雌雕就逗引它们离开巢穴。一旦幼雕离巢后向下坠落时,它们就拼命地扑打着翅膀阻止坠落,接下来的事情对于雕来说再自然不过了——它们开始飞行。 生存其实很简单,拒绝坠落就行了。 不知捕捉黄鳝的人为他手中的那个小小的竹笼子申报了国家专利没有,因为它十分巧妙,做起来也不费事,却实用的很。一束细篾编织成拳头粗细的笼子,笼子尾部是进口处,一圈轻而薄的篾片朝里形成一个漩涡壮茬口。 黄鳝被笼里的诱饵吸引,就从那篾缝里钻进去,但是它在笼子里面没法转身,要想出去,只能后退。后退的时候,篾片的尖梢一根根扎在尾上,它不知道身后那坚硬的是什么东西,退下去会有什么结果,所以一触即缩,怎么也鼓不起勇气朝后退,就只好在笼里一直呆下去。假如黄鳝敢于朝后退一步,它就不会被关进笼子而束手待毙了。 生存其实很简单,有勇气后退就行了。 肺鱼不但可以像其他鱼类那样用腮呼吸,还有一种特殊的本领,那就是靠肺在空气中直接进行呼吸。肺鱼大多生活在美国西部人烟稀少的沼泽地带,一旦栖息地的水质发生变化或沼泽干涸,它们的肺就派上用场了。 每当旱季到来,水源枯竭的时候,肺鱼就将自己藏匿于淤泥之中。它们巧妙地在淤泥中构筑泥屋,仅在相应的地方开一个呼吸孔。它们就这样使身体始终保持湿润,在泥屋中养精蓄锐。数月后,雨季来临,泥屋便会在雨水的滋润冲刷下土崩瓦解,肺鱼又重新回到有水的天地。 土著人在旱季出发,来到肺鱼生活的沼泽地。这时,沼泽地里到处布满了泥屋,几乎每间泥屋里都藏着一条肺鱼。土著人就这样轻而易举的将肺鱼捉住了。但他们并不立即将肺鱼煮着吃,而是先用一盆清水将肺鱼养几天,等它们把体内的脏东西都吐出来了,再将它们放在早就用水以及各种调料和好的面糊里。肺鱼以为旱季到了。便将面糊做成面屋将自己包裹起来。这时,土著人便可以将肺鱼连同它的“泥屋”一起烤熟后再吃。据说肺鱼自己构筑的面屋因为充分渗入了肺鱼的黏液,故而味道十分鲜美。 生存其实很简单,不要被成功模式束缚就行了。 沙丁鱼是幼鲸最爱吃的鱼。沙丁鱼常常被它成群成队地吞进腹中,幼鲸已严重威胁着沙丁鱼的存在。沙丁鱼中的一位智者决定除掉这只可恨的鲸,它组织一群群沙丁鱼向着只幼鲸发起进攻。 幼鲸感到很好笑,这同送食物有什么两样,于是,面对纷纷冲上来的沙丁鱼,它不紧不慢地张开大嘴,将一群群沙丁鱼尽收口中。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沙丁鱼总是以失败而告终,而幼鲸总是以胜利结束战斗。每次取得胜利,幼鲸都十分兴奋,它总是兴致勃勃地追逐沙丁鱼的残兵败将,将它们一一收入口中。 一天,一大批沙丁鱼又向幼鲸发起了挑战,幼鲸一张口就将它们消灭了大半,剩下的一小部分狼狈逃跑。幼鲸来了兴致,心想,你们哪有我跑得快,一个也别想逃。于是,它尾随在后一口一口地吃掉沙丁鱼。沙丁鱼越来越少,但仍然有一些沙丁鱼试图逃过幼鲸的追杀。幼鲸决定乘胜追击,将它们彻底消灭干净。于是,一路追过去。 幼鲸忘了追出了有多远,正当它要张口吞下最后一群沙丁鱼时,突然发觉自己的肚皮已经触到了潜水滩的沙子,它知道这很危险,可是,由于用力过猛,它此时已经无力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见它巨大的身躯一下子冲上了沙滩,它想抽身返回,可是来不及了。它搁浅了,它挣扎着,不久就无奈地死去了。 生存其实很简单,胜利时,保持冷静就行了。 生活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附近的深海中的水母与众不同,它们的触须有人的手臂粗,每只水母重达60公斤,不但体型大,肌肉也比其他地方的水母强健有力。同是水母,为什么生活在这里的如此强壮呢? 原来,与这些水母为邻的居然都是海洋中最凶猛的动物,如虎鲸、鲨鱼等。为了躲避这些凶猛的动物,水母不得不快速逃命,每天的快速游动把它们的身体锻炼得十分强壮。可是,就算水母逃命的速度再快,也还是经常被那些凶猛的动物咬伤,轻则触须折断,重则皮开肉绽。 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被咬得遍体鳞伤的水母不但不会死,而且会很快从折断触须的根部长出新触须,伤口也会迅速愈合,因为伤痛刺激了新陈代谢。水母就在这样残酷的环境里,在性命攸关的危机中,在肉体剧烈的伤痛里,将自己一点点变得强大起来。 生存其实很简单,在艰苦的环境中选择坚强就行了。 上帝造了一群鱼,又给了它们一个法宝,那就是鱼鳔。鱼鳔是一个可以自己控制的气囊,鱼可以用增大或缩小气囊的办法,来调节沉浮。这样,鱼在海里就轻松多了,有了气囊,它不但可以随意沉浮,还可以停在某地休息。鱼鳔对鱼来讲,实在是太有用了。 出乎上帝意料的是,鲨鱼没有前来安装鱼鳔。上帝费了好大的劲儿也没有找到它。上帝想,这也许是天意吧。既然找不到鲨鱼,那么只好由它去吧。这对鲨鱼来讲实在太不公平了,它会由于缺少鳔而很快沦为海洋中的弱者,最后被淘汰。为此,上帝感到很悲伤。 亿万年之后,上帝想起他放到海中的那群鱼来,他忽然想看看它们现在到底如何,他尤其想知道,没有鱼鳔的鲨鱼如今到底怎么样了,是否已经被别的鱼吃光了。 上帝将海里的鱼家族都找来,面对千姿百态、大大小小的鱼,上帝问:“谁是当初的鲨鱼?”这时,一群威猛强壮、神采飞扬的鱼游上前来,它们就是海中的霸王——鲨鱼。上帝十分惊讶,心想,这怎么可能呢?当初,只有鲨鱼没有鱼鳔,它要比别的鱼多承担多少压力和风险啊,可现在看来,鲨鱼无疑是鱼类中的佼佼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鲨鱼说:“我们没有鱼鳔,就无时无刻不面对压力,因为没有鱼鳔,我们就一刻也不能停止游动,否则我们就会沉入海底,死无葬身之地。所以,亿万年来,我们从未停止过游动,没有停止过抗争,这就是我们的生存方式。” 生存其实很简单,把缺陷转化成动力就行了。 我们都知道,蜜蜂对不请自来的入侵者是毫不留情的。它们屁股上的针刺令任何垂涎蜜蜂的家伙都忌惮三分。不过当蜜蜂遇见它们的死敌——黄蜂的时候,却往往在劫难逃。 大黄蜂凶猛可怕,蜜蜂对这种强盗束手无策,只能任人宰割。 但是我国有一种蜜蜂在与大黄蜂的长期战斗中,却发现了一种特殊的防卫方法,让入侵者有来无回。当某一只打算不劳而获的大黄蜂飞扬跋扈地闯进蜂巢时,它们并不打算用蜂针进攻,而是抱成一团把大黄蜂卷了进去。过了一会儿再散开的时候,那个入侵者已经很难看地死了,被工蜂拖走,向扔垃圾一样抛出蜂巢。 这是怎么回事呢?生物学家没有在大黄蜂身上找到搏斗留下的痕迹,但是热成像照相机却记录下了一种温度的变化:大黄蜂被蜜蜂包围起来以后,5分钟之内,包围圈的中心温度就达到了45摄氏度。莫非这就是蜜蜂战胜恶魔的关键? 为了证明这一点,科学家们把蜜蜂和黄蜂分别放进恒温箱里,有步骤地提高温度,结果大黄蜂在45.7摄氏度的时候死亡,而蜜蜂坚持到了50.7摄氏度。 原来,蜂群是通过震动它们那强有力的飞行肌肉产生热量,战胜了入侵者,将大黄蜂活活烤死。 生存其实很简单,团结就行了。 2006/4/4 转:幸福的二十个瞬间(女生版) 幸福就是早上醒来,看到一抹阳光恰好落到枕边。可以不用急着起床,躲在被窝里听着妈妈在厨房里轻手轻脚地忙碌,不一会儿荷包蛋的香味弥漫了整个房间。
幸福就是穿着白色的棉布长裙走在华灯初上的傍晚,经过一家音像店时正好响起一首久违的老歌。于是停住脚步将歌听完,许多美丽遥远的回忆在脑海中渐渐清晰起来。 幸福就是某个平淡的周末,在街道转弯处遇见初恋的那个人,没有太多的话,只是客气地问他是否别来无恙,然后向他介绍一直站在我旁边牵着我手的人。 幸福就是晚饭后盘腿坐在床上一针一针编织一条淡蓝色围巾,心中想着他戴上围巾的样子——肯定像只小熊,于是忍不住笑出了声。 幸福就是开心时有人陪着出去吃大餐,难过时有人拍拍自己的肩膀递上一杯温热的咖啡,犹豫不决时有人像灯塔一样照亮我前进的方向,累了倦了时发现有人一直在不远处默默守候。 幸福就是春天里偶然闻到路边阵阵花香,夏天里穿着鲜艳的T恤坐在海边看潮起潮落,秋天里走在满是法国梧桐的小街上,心里有淡淡的忧伤,冬天里在飘雪的时候站在路边吃热气腾腾的烤红薯。 幸福就是晚上加班到很晚,回到自家楼下时,仰头看见客厅的那扇窗户仍然透出点点灯光。 幸福就是在公园的长椅上看书,有一只皮球滚到脚边,把它拾起来还给追随而来的那个胖乎乎的小男孩手中,然后听他脆生生地说:“谢谢姐姐。” 幸福就是和大学同学聚会时,大家坐在一起回忆四年来每个细小动人的情节,倾诉现实生活的得意与失意,讨论发生在身边的爱情故事。说到兴奋处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 幸福就是上班上久了,重新坐在教室里听课,看着讲台上白发苍苍的教授传道授业解惑,低头记笔记时好像一下回到了大学时代某个平静的下午。 幸福就是和他过马路时,他紧紧拉着我的手;就是坐在他那辆旧单车的后面,晃动着两条腿,看见风吹乱了他的短发。 幸福就是寂寞时接到久未联络的好友的电话,两人煲电话粥一个半小时。 幸福就是晚上穿着小碎花的睡衣坐在电脑前写文章,爸爸在客厅里看报,面前放着一杯泡好的碧螺春;妈妈在看电视剧,时不时发表几句评论;猫咪“毛毛”蜷缩在沙发的一角睡得正香。 幸福就是清晨看到阳台上自己亲手栽种的米兰羞怯地开出朵朵金黄色小花;就是大扫除时在床底下发现那双“失踪”已久的皮鞋;就是看着外婆坐在摇椅里慢慢睡着,身上盖着我送给她的格子披肩。 幸福就是工作上受到领导表扬,从主任办公室出来后长长呼出一口气,然后夸张地做了一个胜利的姿势。 幸福就是在路边看到一位盲人乐手正在吹笛子,悠扬的笛声让人流连忘返,于是掏出身上所有的零钱,在转身离去的时候,脚步也变得轻快起来。 幸福就是半夜被噩梦困扰,大汗淋漓地惊醒后发现枕巾都被浸湿了,月光如水一样静静透过窗户流淌进来。 幸福就是翻看以前的日记,想起曾经在青涩岁月中经历的欢喜和烦恼,想起曾经的单纯和傻气,想起那个让自己怦然惊动的名字。合上日记,嘴角情不自禁浮起一抹微笑。 幸福就是用心采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无论是苦是甜都当做人生的风景收入行囊,然后以更轻松潇洒的心态继续上路。 2005/11/20 简单转载于品味生活的艺术 引用 简单道理 2005/11/19 过客别等不该等的人 别伤不该伤的心 彼此都是飘流中的浮萍 搭上缘份的列车 总有一个人只是过客 认识你认识我 早注定是个错 谁能解开命运的锁 背叛个够 谁能不顾岁月洪流 为了爱走回头 在茫茫的人海中奔走 曾经以为我最寂寞 一生一世难得你和我 再轮回又是那时候 在生命的浪涛中起落 该珍惜还是该澹泊 当舞台亮起谢幕的灯火 你我只是一朵浪花 2005/10/29 大话西游最近又看了一遍《大话西游》,感觉任何人都有要花上500年的时间来等待的人;任何人心中也都珍藏着前世的眼泪。因此今生相聚时,就会有似曾相识之感,就会心跳和心动,因为前世的眼泪会带来今生的忧伤。可能这就叫做缘分吧!是上天注定的!当我们懵懂年少时,只相信缘分,认为缘分和心跳就是爱情的全部。其实年少时,我们所能依赖的也仅仅是缘分而已,没有事业和经济基础做保证,没有一颗包容她一切的宽容心,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恒心。。。有时想想,缘分是否真的可以代表爱情的全部,此时此刻我还真的找不到答案。或者就没答案,爱一个人或许真的不需要理由!但谁才是我的意中人?在这点上,我们没有紫霞仙子的幸运,因为我们没有紫青宝剑!谁是谁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转轮?真的分不清!我只知道爱一个人是那么痛苦!是重物击在心口的钝痛。时间真的可以疗伤,因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时间也可以让爱转化为另外的形式,让占有欲转化为等待和放弃,我一直认为放弃是爱的最高境界。留不住你的时空,我选择就此放手。当我们放开时,才发现年少时的懵懂和可笑,当时可以用生命去换取的东西,现在看起来也并非那么重要,也根本没有必要爱的那么固执。其实有时我们可以把爱冰封500年的,等经历一些事情后,在回来看彼时的感情,用心眼看问题时,会寻找到心中眼泪的真正主人。这就是等待。遗憾的是现实有很多无奈,可能找到真爱的那一刻,也就是爱人离开的那一刻。离开的那么绝然毅然,仅留下一滴眼泪。月光宝盒在何处?我们在苦心寻找,寻找着前世的记忆,等待着她的归来,等待重逢时的心跳,现在所做仅有放弃。
她从我身边擦身而过的一刹那,我就知道我和她注定只是永远守望而无法相交的平行线。只不过我这只鸵鸟在被逼到绝境时,所做仅是把自己的头深深埋进沙漠,骗骗自己而已!紫霞仙子在梦中对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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